福建关于开展2021年非竞争组药品年审工作的通知
医药网7月1日讯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药品阳光采购非竞争组药品年审制度》(简称年审制度)精神,我中心于7月份开展2021年非竞争组药品年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提交时间
请属于药品年审范围内的相关企业,于7月15日前根据年审制度的相关规定,补充、更新提交药品非竞争组相关类型的资质材料。
(二)资料提交路径
打开网页链接→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选择“产品基础资料申报”→产品资质信息→在原研属性(选择相应类型) 、FDA属性中更新、补充相关材料→在“确认提交年审材料”选择“是”,并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审核”即完成材料提交。
(三)注意事项
1.提交的资料中涉及与其他企业的关联信息时,需对关联情况予以说明;对相关协议、授权等证明材料已过有效期的,需重新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2.属国家药监局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内的药品,可直接选择“参比制剂”类型。
3.先期部分企业通过申投诉平台提交的非竞争组药品资质材料,本次仍需在产品基础资料申报对应非竞争组类型项目下重新提交。
4.中心将于7月16日起进行集中审核。逾期未提交年审资料的,将按我省药品阳光采购的相关规定处理。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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