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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不规范问题依然突出

news.PharmNet.com.cn 2020-01-02 中国经营报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1月2日讯 被称为最严的《药品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然而,处方药网售不规范的问题依然突出。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对多家网上药店或互联网医疗平台实测发现,在1药网,用户无需处方可直接购买到处方药;在微医,用户凭借不真实处方也可购买处方药。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王岳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不管线上还是线下,应坚持一致性原则,也就是一定要凭真实处方销售处方药品。”
 
  处方审核形同虚设
 
  在1药网APP,记者未上传处方单和治疗凭证即购买到了该处方药品。
 
  “用宠物照片充当处方单,在多家网上药店轻松买到处方药。”这是2019年6月人民网对20家网上药店实测的结果;而在2019年11月,对25家网上药店再次实测的结果显示,有19家网上药店没有合规处方可以买到处方药。
 
  没有合规处方,甚至凭借宠物照片充当处方单就直接可以买到处方药,可以看出部分网上药店对处方的审核存在漏洞,甚至形同虚设。
 
  新版《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以后,网上药店处方药销售情况是否有所好转和规范?记者选取了某网上大药房、1药网、微医等知名度较高的网上药店或互联网医疗平台进行实测。
 
  在某网上大药房,记者选择治疗高胆固醇血症的处方药阿托伐他汀钙片,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记者没有上传正规的处方单,而是上传了病历本的封面照片。1小时后,记者接到了该大药房回拨电话,客服表示,“由于您上传的图片不规范,不是处方单,需要在24小时之内重新上传合格的处方单,否则订单将被取消。”最终,该订单被取消。
 
  不过,记者还在网上药店1药网购买了阿托伐他汀钙片。在1药网APP,记者未上传处方单和治疗凭证即购买到了该处方药品。
 
  对此,1药网方面向记者表示,对于媒体反映的情况,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自查。“消费者在1药网上可以查看到处方药的展示信息,如消费者需要购买处方药,可以通过1药网向线下药房订购。如消费者需购买我司在1药网上展示的处方药,均需有合规的处方。无合规处方无法购买处方药。我们所有的处方药都是凭处方销售的,均开具了处方,可以随时供相关部门调取处方并核实。因为处方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以及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我们未在前台做明显的展示,后续我们会在这方面进行优化调整,让用户可以进行处方查阅。”
 
  1药网运营主体为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家及地方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曾多次涉嫌通过互联网交易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被相关部门处罚。
 
  在微医APP,记者第一次未成功购买到处方药阿托伐他汀钙片。微信平台短信提示,原因是缺少诊疗依据,医生进行了退诊。然而,记者再次使用病历本的封面照片作为处方单上传购买时,医生仅咨询了用药时间,就开具了电子处方。通过该电子处方,记者可在微医购买该处方药。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互联网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在线开具处方前,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的疾病在线开具处方。
 
  通过调研,记者注意到,目前网售处方药的主要模式是,患者在网上药店提交处方单和以往治疗凭证后,该网上药店的互联网医院医生在线为患者开具电子处方。有了电子处方后,网上药店再通过快递给患者配送药品。不过,目前,部分网上药店及其互联网医疗平台在审核患者提交的处方单、以往治疗凭证的环节还存在漏洞,没能做到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
 
  网售处方药亟待规范
 
  “在这个‘缺乏规矩’的窗口期,市场反而容易变得更乱。”王岳说道。
 
  一直以来,网售处方药政策备受行业期待。
 
  2019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负面清单》对网售处方药的规定引发行业再度担忧,是政策再次收紧还是政策“打架”?
 
  对此,王岳认为,“虽然《负面清单》做了这样的描述,但是,我个人理解,这个描述与《药品管理法》并不冲突。”
 
  王岳说:“《药品管理法》里也有《负面清单》,像血液、生物制品、‘精麻毒放’等管制药品都是明令禁止在网络上销售的,无论卫健部门的实施办法或部门规章,这几类都是不允许在互联网上销售的。”
 
  在王岳看来,相对而言,实际上,对医药电商的监管比对实体药店的监管更方便,“因为互联网可以留痕,而且效率更高。另外,实体药店数量多,分布广泛,而医药电商数量有限,大型电商平台和网上药店数量也不多”。
 
  “现在实体店的处方药销售也不是很乐观。尤其是到了基层地区,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的情况可能更加突出,甚至不凭处方也可以销售。但是,我恰巧认为,这次通过制定部门规章的方式可以明确网上处方药销售的标准。”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这被视为给网络销售药品的实践探索留下空间。
 
  对此,王岳强调,“不管线上线下都必须坚持凭真实处方销售的原则,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网络销售药品具体管理办法是要由药监、卫健等部门来联合制定。人们都在期待这个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我相信会遵循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所谓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就是不管线上线下,一定要凭真实处方销售处方药品。即使通过互联网来销售处方药品,也不能凭着患者上传的一张宠物照片直接销售。因为到实体药店去买处方药,也不可能凭着一张宠物照片就冒充处方单来购买。”
 
  此外,王岳呼吁,“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应尽早制定发布,我们原来以为,《药品管理法》12月1日正式施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的部门规章应该在当日同步颁布。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公民可为之’的基本理念,如果部门规章不出台,反而不利于市场。按照《药品管理法》,除了那几类特殊管制的药品明令禁止网上销售,其他的未作明确规定,可以销售。这样对行业反而是不利的。”
 
  “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一旦出台,行业就有‘规矩’了。在这个‘缺乏规矩’的窗口期,市场反而容易变得更乱。”王岳说道。
 
  王岳表示,如果不通过立法,很难把医院里的电子处方信息权利回归到病人手里。对于这张处方,病人有权在医院、线下药店或网上药店取药。现在整个处方药品销售的核心在于数据权归属。这个权利是病人的,应该把权利还给病人。
 
  据媒体报道,2019年11月初,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副巡视员徐胜敏在2019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介绍,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去年已启动,目前国家药监局正会同卫健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如何保证处方准确可靠、如何保证公众购药便捷和用药安全等。监管办法也将争取尽快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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