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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医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二次)招标公告

news.PharmNet.com.cn 2020-07-29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7月29日讯 普洱市中医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设备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1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盈招字P2020091(重)
 
  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医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设备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105
 
  最高限价(万元):105
 
  采购需求:一、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经专家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数量:1台,简要技术要求:1、手柄可+135℃高温高压消毒;2、电源供应(伏特):100 - 240VAC,50 - 60Hz;3、工作压力:0≤4bar 治疗时连续可调;4、最大正输出压力:0≤11.2MPa。二、医用臭氧治疗仪(经专家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数量:1台,简要技术要求:1、臭氧浓度:0-80 µg/ml ;2、医用臭氧浓度调节方式:步长1ug/ml连续可调;3、电源220V±10%AC 50-60Hz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承诺最短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设备所涉及到医疗设备的,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4年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2.如果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标进口设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28 09:00至2020-08-04 17:00,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1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A区(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中医医院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13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879-2122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
 
  联系方式:13150795385、17387188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齐
 
  电 话:1315079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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