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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新药创制成果开启医保谈判绿色通道?医保局这样答复……

news.PharmNet.com.cn 2020-11-13 医药经济报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11月13日讯 11月12日,国家医保局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778号(财税金融类276号)《关于对重大新药创制成果开启医保谈判绿色通道的提案》的答复中表示,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国产创新药品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按程序纳入
 
  2020年是“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收官之年,这个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自2008年以来,已累计153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其中1类创新药品49个(29个化药,20个生物药),临床急需化学仿制药109个,中药品种34个,生物制品27个;技术改造200余种临床急需品种。
 
  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专项药品纳入医保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医保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创新药纳入医保问题,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按程序纳入医保目录。201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数量2709个,其中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的药品绝大多数已纳入国家药品目录中。
 
  而目前已开始的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700多个药品通过了形式审查,专家审评结果也已结束,下一步将按照工作程序组织开展谈判和竞价等企业高度关注的核心环节。
 
  不过,正如国家医保局的有关负责人指出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目标是让一批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目录,部分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促使医保药品价格不断降低,老百姓用药负担逐渐下降。事实上,连续三年的医保准入谈判也确实看到效果:谈判准入药品价格的降幅平均分别为44%、56.7%、60.7%,并且一批抗癌药和近年来上市的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纳入目录。
 
  支持机制备受关注
 
  业内人士指出,“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意义在于借助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相关科研活动进行经费的支持,此外还具有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如药物审评审批的绿色通道等。因此,企业对重大专项的支持尤为重视。
 
  对于给予“重大新药创制”成果采购支持的问题,国家医保局答复称,当前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均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可按规定挂网、阳光采购,满足医疗机构和患者的临床需求,如包括国产创新药在内的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可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采购。创新药均通过专利保护和独占期,由市场给予其“创新性”“有效性”回报。
 
  国家医保局方面透露,下一步,将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操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并完善统一的基本操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药品挂网撤网规则;坚定不移、规范有序地推动集中带量采购,以临床需求、质量优先为导向,做到应采尽采,将集采覆盖至份额大、金额高的产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间竞争转化为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进行阳光下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据了解,目前地方也在协力加速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成果的转化。以试点示范省海南为例,在今年3月该省就专门出台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建设由海口国家高新区和博鳌乐城先行区为依托的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打造医药产业国际化技术、新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新药创制公共技术服务、药物临床试验协作网络四大平台,和完善体制机制、资金多元化支撑、人才引进培养、要素供应保障等四大支撑体系。
 
  有业内专家预期,基于前期重大专项对于我国创新药物研发、医药产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项目在“十四五”及以后或将接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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