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订阅][投稿]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招标

黑龙江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工作

news.PharmNet.com.cn 2020-11-19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11月19日讯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配套措施的通知》(黑医保发〔2019〕64号)相关规定,现就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药品范围及方式
 
   (一)价格联动药品范围
 
  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涉及的55个品种中,已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执行采购的其他非中选药品。
 
   (二)联动方式
 
  对于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黑龙江省)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见附件1),需填报全国其他各省中最低价格(不包括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价格),已在黑龙江省挂网的同生产企业同制剂规格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均需填报全国其他各省中最低价格。
 
   (三)申报时间、方式和内容
 
  请相关企业于2020年11月19日-23日17:00,将加盖企业鲜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2)扫描件、相关省份挂网价格截图扫描件,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申报表(见附件3)excel版发送至hljyyjgzcc@vip.163.com,并将邮件命名为“企业名称+第三批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
 
  二、相关要求
 
   (一)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并确保申报事项真实准确。
 
   (二)对于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规定申报降价的企业,将暂停相应产品挂网交易资格。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
 
  3.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申报表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

食药法规APP

中医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