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订阅][投稿]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招标

佛山市中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腹部、浅表)招标公告

news.PharmNet.com.cn 2021-03-17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3月17日讯 佛山市中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腹部、浅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报名。并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六条“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4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1-00294
 
  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腹部、浅表)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佛山市中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腹部、浅表)
 
  2.标的数量: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交易编号:JY2021(SZ)WZ0005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佛山市中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腹部、浅表)
1套
1950000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简要技术要求:主要用于腹部、心脏、妇产科、外周血管、小器官等方面的临床超声诊断和科研,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具备持续升级能力,能满足开展新的临床应用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方式: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要求。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4月 7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3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3日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除“三、获取采购文件”指定的时间外,供应商可在“三、获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后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全天24小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4)已办理供应商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3.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解密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1日00点00分至 2021年4月7日9点30分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成功上传。
 
  3)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1年4月7日9点30分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4.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5.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六、询问、质疑与投诉)进行提交。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6)《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7)《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中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联系方式:0757-83067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彬
 
  电话:0757-83205203-30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6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

食药法规APP

中医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