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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示第一批拟挂网医用耗材产品

news.PharmNet.com.cn 2021-05-26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5月26日讯 
 
  各相关企业:
 
  按照我局“建设全品种河北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的要求,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医用耗材产品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公示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的申(投)诉,未在公示期内提交的,不予受理。
 
  二、公示结果查询
 
  企业登录河北省医用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选择“耗材联采”,通过“项目管理”进入“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点击“直接挂网结果公示”查看拟挂网产品。
 
  三、挂网要求
 
   (一)全国最低价是医用耗材产品在省耗材平台挂网的必备条件。
 
   (二)同类同质量层次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差距不能过大。
 
   (三)新增挂网产品价格一般不高于同类同质量层次已挂网产品的价格。
 
   (四)挂网价是通过筛选不同医疗机构最低采购价,与企业填报的全国最低价及最低交易价(非必填项)比对,取其中的最低价挂网。
 
   (五)企业在外省(市)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应于30日内申请下调产品价格。
 
  四、有关事项
 
   (一)为保障医疗机构使用需求,耗材平台持续开放企业和医疗机构填报价格的功能,价格填报不全的产品,允许企业补充填报全国最低价、最低交易价和医疗机构补充填报报最低采购价,定期梳理完成价格比对,分批进行公示。
 
   (二)我省医疗机构未填报最低采购价的人工关节类、吻合器类产品,企业可在“历史价格”补充填报北京、天津的医疗机构最低采购价,并提供发票、随货同行单等证明材料,定期梳理完成价格比对,分批进行公示。
 
   (三)未取得国家医用耗材与分类代码的产品,请相关企业尽快登陆“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进行信息维护,如产品未取得国家医用耗材与分类代码,将影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使用。
 
   (四)企业申(投)诉可登录平台进入“耗材联采”,通过“申投诉管理”、选择“发起申投诉”、点击“新增”发起申(投)诉,选择相应的服务事项、产品、项目,并提交申(投)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五)企业产品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公示无异议的耗材产品予以挂网,公示价格作为该产品在我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有异议的产品暂不挂网。
 
  电话:0311-66906539
 
  技术支持电话:4006182090
 
  技术支持QQ群:860975923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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