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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公告

news.PharmNet.com.cn 2021-05-31 国家药监局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5月31日讯 28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进行发布,分别替代原有禁用组分表,并纳入《规范》相应章节(详见附件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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