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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库存填报的通知

news.PharmNet.com.cn 2021-05-31 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5月31日讯 
 
  各药品相关企业:
 
  为确保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和第一批续签药品稳定供应,监测医疗机构及时回款,现开展第四批中选企业及第一批续签企业生产库存与回款监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选企业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库存与回款信息填报,操作手册从网站下载。
 
  2、用户注册
 
  新中选企业需登录网址注册“库存维护用户”账号,或通过已注册的“资质维护用户”账号登录填报。
 
  原中选企业沿用原有账号密码。
 
  密码找回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3、库存填报申请
 
  第四批以及第一批续签中选企业请勾选本企业本批次中选药品信息并上传授权委托书(系统下载模板)进行库存填报申请,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库存维护。
 
  4、库存维护
 
  请于每月1日零点至5日24点(节假日顺延)填报上月库存及回款信息,6日零点(节假日顺延)后系统关闭。
 
  系统管理员:021-31773259、021-31773204
 
  相关业务咨询:021-31773244、021-31773255、021-31773266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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