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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

news.PharmNet.com.cn 2021-06-11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6月11日讯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1-426;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604]-1479号;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20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156万元,第三标段合计:人民币117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标段:干眼筛查仪;第二标段: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等设备;第三标段: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提供信用良好承诺书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渠道,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
 
  3.9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1日至2021年06月18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若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4.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售价:¥0.0元。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
 
  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方式:于帅 0431-89912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方式:史双双   13756061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双双
 
  电     话:1375616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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