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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3+N”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准备工作

news.PharmNet.com.cn 2022-01-12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市(含定州、辛集)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油田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2〕2 号)要求,为做好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配送企业选择。2022年1月12日至1月20日。中选企业应选择配送能力强、规模大、覆盖率高、信誉好的配送企业,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每个统筹区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
 
   (二)三方协议签订。2022年1月20起,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应当通过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三方电子购销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二、签订主体
 
  已确定采购协议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
 
  三、操作方法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登录河北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线上完成配送企业选择和三方协议签订,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三方协议的签订由医疗机构发起,再按照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顺序依次使用电子签章完成协议的签订,医疗机构的电子签章以平台确认标识为准。
 
  四、有关事项
 
   (一)中选企业应当按时完成配送企业的选择,以免影响后续三方协议签订、采购、交易等工作。
 
   (二)医疗机构要做好备货调价等准备工作,2022年1月25日起全面执行中选价格。
 
   (三)需办理CA的企业,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来我中心办理,并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以免影响采购交易。
 
   (四)已确定协议量的医疗机构应尽快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以免影响生产、配送企业的备货以及医保基金预付和后续结余留用资金的拨付。
 
   (五)三方协议签订完成后,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采购配送关系锁定不变,如确需变更,需由三方同意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中心)
 
  4006182090(技术)
 
  技 术 QQ:965870029(医疗机构)
 
  879787328(生产企业)
 
  862919384(配送企业)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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