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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示化学药品调整挂网资格申诉、质疑情况

news.PharmNet.com.cn 2022-05-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申报企业、配送商:
 
  根据4月26日《关于调整部分药品挂网资格的通知》,部分企业对调整结果提出申诉、质疑,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诉、质疑情况
 
   (一)申请撤销挂网、主动降价,详见附件1。
 
   (二)申请更改剂型、产品类别、单位等产品信息,详见附件2。
 
   (三)澄清需单列代表品计算价差,详见附件3。
 
   (四)质疑其他企业(不含已撤销挂网企业)原研/参比/创新/过评产品类别、基药属性、全国最低价等信息不准确,质疑其他企业不能供应等,详见附件4。
 
   (五)其他质疑价差计算有误、澄清接受限价等涉及具体计算价差的情况。
 
  二、分类处置
 
   (一)对于申请撤销挂网、主动降价的,同意申请,即日进行调整。
 
   (二)对于申请更改剂型、产品类别、单位等产品信息的,予以公示。
 
   (三)对于澄清需单列代表品计算价差的,予以公示。
 
   (四)对于被质疑原研/参比/创新/过评产品类别、基药属性、全国最低价等信息不准确、不能供应等,被质疑企业须在公示期内进行澄清。
 
   (五)其他涉及具体计算价差的申诉、质疑,已报主管部门,经明确后统一进行调整。
 
  三、公示、澄清时间
 
  2022年5月24日至5月28日。
 
  四、相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进行申诉、澄清。
 
   (二)企业登录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咨询答疑系统”,选择“咨询答疑”-“申诉项目”-“新一轮药品挂网采购”进入,点击“创建咨询”按钮并按照系统要求逐项填写申诉质疑或澄清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
 
   (三)原不符合价差关系需暂停挂网资格的化学药品,先不暂停挂网,待明确后另行通知执行。
 
  业务咨询电话:0771-2831753,QQ群:8219617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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