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带量采购药品中选企业失信行为拟处理结果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我省关于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采工作要求,中选企业应按期建立起覆盖全省103个区域的配送关系并确保其在采购周期内有效。截至目前,部分中选企业仍然没有履行承诺事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工作,严重影响了采购协议签订和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相关企业失信行为拟处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企业范围。第五、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甘肃企业;甘陕联盟药品集采中选企业;广东联盟药品集采中选企业;湖北联盟中成药集采中选企业。
(二)统计时间。配送关系维护情况统计时间截止2022年6月27日。
(三)拟处理结果。对超过100个(含)区域未维护配送关系的12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取消相关药品中选资格;对其他未全部完成配送关系维护的61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撤废相关采购协议,约定采购量予以核减。
二、公示期及申诉整改
(一)公示期。2022年6月27日至7月4日。
(二)企业申诉。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申诉企业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诉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ybj@163.com,以配送企业未确认进行申诉的理由不予采信。
(三)企业整改。本次失信行为接受企业整改,经企业对全省所有区域选择好配送企业并经配送企业确认后视同完成整改,整改时间截止2022年7月10日。
三、处理结果公布
对企业申诉成功或完成所有区域配送关系维护整改的,免于诚信处理;对未申诉成功或者配送关系未全部维护的,按照拟处理结果公布并处理;对拒不申诉或整改的,启动招采信用评级工作。
联系人:马世全 联系电话:0931-8127135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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