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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服务商招标公告

news.PharmNet.com.cn 2022-07-26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2)Z-295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71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心内科瓣膜耗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心内科电极导线等耗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心内科进口电生理耗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心内科起搏器搏器电极导线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心内科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心内科左心耳封堵器耗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根据所投内容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售价:200元/本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上述预算金额均为一年的预算金额;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1-8562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03
 
  联系方式:13639931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畅容焓
 
  电 话:1363993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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