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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三轮动态调整产品全国最低省级挂网价和最终限价

news.PharmNet.com.cn 2022-10-09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三轮动态调整的通知》(药采〔2022〕153号)、《关于补充填报安徽省临床检验试剂挂网交易目录第三轮动态调整产品有关信息的通知》(药采〔2022〕191号),相关企业提交了目录动态调整申请,现将有关产品包装单位全国省级最低价和最终限价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1.申请调整的备案交易目录产品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3日全国最低省级平台挂网价(包括中标价、挂网限价、参考价等,下同)。如企业自愿以省级(含省级联盟)带量采购价参与目录调整,视同省级中标价。
 
  2.根据药采〔2022〕153号通知中的限价办法,计算出的最终限价。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9日—10月12日17:00。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1.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系统—“检验试剂招采”—“动态调整管理”—“目录调整价格公示”模块查看。
 
  2.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填写并提交申投诉登记表及其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无需现场递交):ahyycg@126.com,邮件名称格式为:“检验试剂第三轮+公司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3.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51—62634508,62618169。
 
  附件:申(投)诉登记表.doc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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