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 减轻新冠感染者负担
记者30日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试行第一版)》中“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进一步满足民众就医购药需求,减轻新冠感染患者费用负担。
为适应当前新冠病毒感染形势,落实好“新十条措施”要求,云南省医保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第一时间研究落实,于12月29日出台《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桑菊银翘散等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云医保〔2022〕148号)。及时将《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试行第一版)》中“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减轻新冠感染患者费用负担,为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医保力量。
此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向云南省紧急调运连花清瘟50万盒、抗原检测试剂盒100万人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向全省282家医疗机构累计预拨医保基金3.39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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