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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残缺规格项目采购公告的变更公告

news.PharmNet.com.cn 2023-06-06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1)及《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为做好残缺规格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委托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残缺规格价格联动工作。
 
  现发布《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残缺规格(项目编号:23XEC001297XJ2301),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参与。
 
  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残缺规格价格采购公告的变更公告
 
  一、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
 
包号
采购品种
规格
约定采购量基数(万片/万粒/万袋/万支)
1
氯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
氯沙坦钾100mg和氢氯噻嗪12.5mg
0.2048
2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常释剂型
0.375g(2:1)
171.0158
 
  二、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2.1采购周期:采购周期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1)中规定执行。
 
  2.2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2.3 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申报资格
 
  3.1申报企业资格
 
  3.1.1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全国中选企业,其相应规格包含安徽省以上中选品种残缺规格,且具备供应安徽省医疗机构使用需求。
 
  3.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报品种资格
 
  属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中选品规。
 
  3.3其他申报要求
 
  3.3.1申报企业须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供应地区中选药品的采购需求,包括约定采购量以及超过约定采购量的部分。
 
  3.3.2申报企业“供应清单”应包含采购品种目录内本企业生产的所有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规格,且均可满足供应。
 
  3.3.3申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4申报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技术指导文件组织生产。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6日09:00时至2023年6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e采自主采购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五、申报材料的递交
 
  5.1申报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09:30时,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须在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申报材料成功上传至信e采自主采购系统。
 
  5.2逾期上传或逾期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申报材料开启时间和方式
 
  申报材料开启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信e采自主采购系统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及信e采自主采购系统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益民街20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551-6267519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 系 人:王老师,顾老师
 
  电    话:13205698057、18256119626、0551-63736775
 
  电子邮箱:whwang@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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