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期间相关产品调整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开展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148号)要求,现对窗口期进行价格联动的相关产品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在窗口期已于平台操作申请限价产品(组件)价格调整的产品(详见附件1)。
(二)在窗口期递交申诉申请限价产品(组件)拆分后进行价格调整的产品(详见附件2)。
(三)组件拆分办法:
1、同一组件整体降价,无需拆分,企业配送关系保持不变;
2、同一组件里27位医保编码价格不能整体降价的,如需要拆分,该组件下所有27位医保编码将直接返回申报数据库,企业按照2022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重新启动医用耗材动态调整的通知》中“陕西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重新申报,该组件所建立的配送关系也将相应取消,需重新建立新的配送关系;
3、带量采购涉及到的未中选产品,同一组件只能整体降价,无法拆分;如该组件无法整体降价,只能申请进入备选目录。
二、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
三、申诉受理:
(一)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在窗口期已经递交过申诉的不再重复递交),请相关企业认真核对是否存在误报带量采购中选价等问题,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12、13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029-88661311(周二、周四14:00-17:00)
附件:1.医用耗材限价产品(组件)价格调整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18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四川公示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通知(2023-08-17)
- 安徽关于部分医用耗材产品申请降价的公示(2023-08-17)
- 江苏关于公布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通知(2023-08-16)
- 福建公示2023年7月拟新增共享挂网医用耗材产品名单(2023-08-16)
- 曲靖市第三批(全省联盟)医用耗材 集中带量联动采购入围企业名单公示(2023-08-16)
- 浙江医用耗材生产(供应)企业解除配送关系事项的公示(2023-08-16)
- 江苏关于公布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通知(2023-08-15)
- 江苏关于公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的通知(2023-08-15)
-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凝血项目试剂等医用耗材招标公告(2023-08-15)
- 四川2023年第四批及第五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 产品挂网结果(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