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外用时点入眼睑内应无明显沙涩磨痛,如有异感,或用药后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儿童外用时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如同时又应用其他眼药,应相互间隔时间1小时以后再用。
5.本品如不能溶散,忌入眼内。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