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咳、喘、痰多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严重伴哮喘,浓痰不易咳出。
3.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4.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