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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药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二)

news.PharmNet.com.cn 2021-06-02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医药网6月2日讯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云医保〔2020〕95号)(以下简称“方案”)、《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相关事项的函》及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席会议有关要求,现将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药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挂网价格受同品规药品均价影响的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药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将于2021年6月18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目录详见附件1。
 
  挂网交易目录对应的同厂、同品规在网交易药品,将在上述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
 
  挂网方式:无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或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以企业申报价格和同通用名同规格剂型挂网药品均价(以2021年5月18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数据为计算依据)两者中的较低价格作为挂网价格。挂网价格为同品规挂网药品均价(目录中备注“需确认挂网价格”)的,请企业在2021年6月11日下午17:00前,递交药品价格确认函(附件3,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加盖企业鲜章),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确认价格”。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价格确认的产品,医疗机构按包装挂网价格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否则,按企业申报价格挂网,医疗机构议价采购。
 
  二、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挂网交易目录中备注“需样品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5。
 
   (二)企业完成样品备案后,应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基药备案的企业,可延期至2021年7月12日下午17:00点(截止时间),在此时间内仍然未递交样品备案资料的需样品备案药品,将取消挂网交易资格。
 
  三、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挂网交易药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剂单位、计价单位、包装单位、包装数量、通用名、剂型、规格、企业名称、备注等)。附件1中备注为“需规范包装”的药品,请在2021年6月11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信息补充完善”。
 
  四、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交易账号密码。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0871-65167613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09室(药械采购科)
 
  附件一:挂网交易目录.xlsx
 
  附件二:停止交易目录.xlsx
 
  附件三:价格确认函.doc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附件五:样品备案相关材料.doc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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